返回一个数字在数字列表中的排位。数字的排位是其大小与列表中其他值的比值(如果列表已排过序,则数字的排位就是它当前的位置)。
要点 此函数已被一个或多个新函数取代,这些新函数可以提供更高的准确度,而且它们的名称可以更好地反映出其用途。仍然提供此函数是为了保持与 Excel 早期版本的兼容性。但是,如果不需要后向兼容性,则应考虑从现在开始使用新函数,因为它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描述其功能。
有关新函数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 RANK.AVG 函数和 RANK.EQ 函数。RANK(number,ref,[order])
RANK 函数语法具有下列参数 (参数:为操作、事件、方法、属性、函数或过程提供信息的值。):
如果 order 为 0(零)或省略,Microsoft Excel 对数字的排位是基于 ref 为按照降序排列的列表。
如果 order 不为零,Microsoft Excel 对数字的排位是基于 ref 为按照升序排列的列表。
函数 RANK 对重复数的排位相同。但重复数的存在将影响后续数值的排位。例如,在一列按升序排列的整数中,如果整数 10 出现两次,其排位为 5,则 11 的排位为 7(没有排位为 6 的数值)。
由于某些原因,用户可能使用考虑重复数字的排位定义。在前面的示例中,用户可能要将整数 10 的排位改为 5.5。这可通过将下列修正因素添加到按排位返回的值来实现。该修正因素对于按照升序计算排位(顺序 = 非零值)或按照降序计算排位(顺序 = 0 或被忽略)的情况都是正确的。
重复数排位的修正因素 =[COUNT(ref) + 1 – RANK(number, ref, 0) – RANK(number, ref, 1)]/2。
在下列示例中,RANK(A2,A1:A5,1) 等于 3。修正因素是 (5 + 1 – 2 – 3)/2 = 0.5,考虑重复数排位的修改排位是 3 + 0.5 = 3.5。如果数字仅在 ref 出现一次,由于不必调整 RANK,因此修正因素为 0。
如果将示例复制到一个空白工作表中,可能会更容易理解该示例。
要点 不要选择行或列标题。
要点 若要使该示例能够正常工作,必须将其粘贴到工作表的单元格 A1 中。
将示例复制到一个空白工作表中后,可以按照您的需要改编示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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